188668296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打击盗版
文章列表

贩卖盗版和淫秽光盘主犯获刑十年

2015年1月22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2011年6月29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乐路轻工批发市场门前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被告人孟宪军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孟宪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5万元人民币。陕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石新娟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这是陕西省“扫黄打非”部门成功侦破的一起贩卖侵权盗版及淫秽光盘刑事案件,也是陕西省今年宣判的首例侵权盗版刑事案件。针对侵权盗版犯罪分子举行公开宣判大会的形式也是近年来少见的。

  五个月案件成功告破

  据石新娟介绍,2011年1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被告人孟宪军经营的金燕音像店内现场查获“山歌泳装大家乐”、“非诚勿扰2”等盗版光盘2万余张,随后又在其租赁的库房内查获盗版光盘1.85万余张和“齐天大圣大闹女儿国”等淫秽光盘4949张。随后,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充分发挥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历经近5个月时间对案件进行了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孟宪军曾多次翻供,并企图以交纳巨额罚金的形式逃避刑事打击,但经侦支队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良好的业务素质、不徇私情,最终使案件得以成功侦办。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陕西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积极协调公检法联合办案,对案件的侦办起到了重要作用。如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版权局认真履行侵权盗版、淫秽光盘的鉴定职能;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最终使此案得以快速侦破、快速审理、公开宣判,形成了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唯利是图让案犯陷入深渊

  2011年5月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孟宪军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孟宪军自2007年12月以来,在西安市东郊和信市场2层租赁了商铺,并成立了金燕音像店,对外销售音像制品。2010年3月,被告人孟宪军了解到贩卖盗版光盘、淫秽光盘有利可图,便从广州等地购进大量盗版和淫秽光盘进行销售。随着业务量的增加,被告人孟宪军又租了两间库房用以存放购进的光盘。据金燕音像店的打工人员介绍,他们帮孟宪军卖盗版光盘,孟宪军负责收钱并开发票,销售光碟的形式是零售和批发,每天能向外销售上千张光盘,大约每次接五六袋,三五天接一次货。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宪军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音像作品,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碟,情节严重,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孟宪军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5万元。

  公开审判 警醒跟风者教育从业者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此案的宣判形式采取的是近年来极为少见的公开宣判大会。石新娟就此分析说,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著作权法律制度,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出版市场秩序,毁坏了国家良好的国际形象。而淫秽物品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风尚具有极大的腐蚀和破坏作用。正因如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陕西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召开了公开宣判大会。

  6月29日,陕西省11个市(区)、西安市13个区县及省、市相关部门的公检法、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公安干警以及出版物经营从业人员、部分群众共300余人对这次公审进行了旁听。对于这次公开宣判,陕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陆柯仑表示,此案的成功告破,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警醒了跟风者,教育了从业者,必将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版物经营者自觉抵制淫秽、低俗文化产品和侵权盗版制品的意识,不断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持续有效地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这一案件的成功告破和公开宣判,是陕西省、市“扫黄打非”各部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最好体现。将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旨在宣传推广西安市“扫黄打非”刑事案件查办的成功经验,推动查办一批“扫黄打非”刑事案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西安市公检法机关充分发挥“扫黄打非”职能作用,始终保持严打、严控、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危害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希望能通过对被告人孟宪军的公开判决,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工商经营户上一堂生动的“扫黄打非”法制教育课。

  (本文图片由陕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供)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科技成果评价用途是什么
  • 2.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优势 软件知识产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 3.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哪些方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怎么解决
  • 4.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什么 什么是专利异议?专利异议程序是什么?
  • 5.阿联酋经济部启动新的反软件盗版活动
  • 18866829666
    官方微网站
    电话:400-0010-426
    Q Q:18457661
    联系信箱:18457661@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12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