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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许可
2015年6月3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许可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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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8668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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