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68296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著作权
律师文集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产权合同
著作权
不当竞争
产权法规
产权保护
域名争议
产权知识
打击盗版
文章列表
如何取得著作权?
2016年3月10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正文: 如何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的取得,是指著作权人取得了著作权法的保护。各国法律对著作权的取得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
(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
(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法律师著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uangxueguo.com/art/view.asp?id=84412369775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高法重新公布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
2.著作权侵权从重确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著作权侵权受害人的损失怎么计算?
3.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了,如何收集证据?
4.画家转让作品著作权不交原件可以吗?临摹已转让著作权的画作并出卖可以吗?
5.版权局:规范合法网站与打击非法网站相结合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8866829666
官方微网站
电话:400-0010-426
Q Q:18457661
联系信箱:18457661@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12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668296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