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68296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专利权
律师文集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产权合同
著作权
不当竞争
产权法规
产权保护
域名争议
产权知识
打击盗版
文章列表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
2016年6月15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按摩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uangxueguo.com/art/view.asp?id=85255436514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专利许可应办理哪些手续 专利实施的计划许可是什么意思
2.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判定中专利贡献度问题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怎么规定?
3.如何做申请专利前的准备 专利申请提交时间如何规定
4.发明专利怎么申请公布 专利申请获得批准的形式条件
5.打赢专利官司 企业销售成倍增长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8866829666
官方微网站
电话:400-0010-426
Q Q:18457661
联系信箱:18457661@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12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668296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