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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出台关于贯彻甘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2)的实施意见

2016年7月21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近日,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2)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政府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引导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加速技术和主导产业升级,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的协调发展,着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的创新环境和法治环境,全面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实施,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全市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得到进一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特色产业群,为促进武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要把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注重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协调,强化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突出重点,努力在能源化工、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轻纺工业、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成果。选择一批技术先进、推广应用价值良好的专利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支持武威、黄羊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和武威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武威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七个市级工业集中区,提高园区企业自主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探索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在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立项、招标和评奖中,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负责)

  2、着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奖励、科技评价等工作中的作用,在申报国家、省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和实施全市科技计划过程中,优先支持有望取得知识产权的项目。落实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新能源装备制造、食品工业、医药化工、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双自”创新型企业。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充分运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等融资平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科技奖励机制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展院企、院地合作,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在我市建立科研基地,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专利,把技术创新变成受保护的技术财产。抓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努力形成若干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经济区和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利用各种展会交易平台,实现专利技术项目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专业维权服务。以宣传《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重点,组织开展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要求,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绩效考核和奖励的依据。积极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信息、软件、互联网和通信网络的知识产权监管工作。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基础建设,建立专利、商标专用数据库和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状况预警数据库,构建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培训,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产权知识,具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保障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市工信委负责)

  4、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列支20万元专项经费,从2012年起,市财政预算30万元专项经费,每年增加10万元,连续实行3年。重点支持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自主创新,调处专利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节专利纠纷,知识产权培训及重大宣传活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5、加强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展和保护。突出新品种培育,鼓励涉农企业、科研单位和个人积极申请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农业、林业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建立地方种质资源库。加强畜禽地方品种的调查工作,以濒临灭绝和濒危品种为重点,建设畜禽地方品种保种场。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加强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以杂交玉米等为重点,加大对制种基地品种真实性抽检鉴定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负责)

  6、实施“科技兴贸”与“品牌战略”,增强外贸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提高品牌、商标保护意识,注重民族及地方品牌的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应对、援助及预警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管理环节,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服务。初步构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应用及管理能力。(市商务局负责)

  7、做好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表演团体创作演出剧目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开发和应用。全面开展版权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做好作品版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为重点,联合公安、工商、文化、广电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教辅、计算机软件等侵权行为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净化文化出版市场环境。(市文化局负责)

  8、落实民族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的协调机制。重视对传统方剂、民间偏方和传统药剂加工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做大做强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医药产业。在科研开发中注重对涉及医药、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及生物制品等项目的创新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医药卫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培训工作。(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 )

  9、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培育一批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驰、著名商标,即使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又使商标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加大商标战略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积极为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格执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2—3次。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等平台,畅通商标侵权投诉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负责)

  10、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中所包含知识产权的保护。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制定,维护企业的利益。做好地理标志工作调研,制定本地区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的具体措施,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参加“名牌进名店”活动,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同时,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混入市场。(市质监局负责)

  11、加强环保及生态安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以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为重点,做好环保技术需求、技术成果的征集和项目对接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二)努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2、加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力度。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4.26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周”等重要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协调全市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让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纲要》,关注《纲要》,落实《纲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配合相关部门宣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典型企业和产业以及知识产权成果,提升产业品牌价值,引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发挥广播电视现代媒体优势,深入开展《纲要》宣传报道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们尊重、保护和创造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指导制作播映单位认真执行《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566号)的规定,向录音制品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保障著作权人依法行使广播权。在广播影视和视听媒体领域中,积极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全行业版权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保护广播影视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

  13、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维护权利人的民事权利,为促进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现实路径,力争在计划期间内有所突破。在市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咨询服务专家库,从全市各行业聘请机械、化工、农业科技、出版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5人左右的专家库,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对植物新品种案件、企业驰名商标认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调研,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促进植物新品种、驰名商标认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走上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轨道。利用省内“高层次法律人才实训基地”,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加大对现有知识产权法官的在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为武威发展储备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市法院负责)

  14、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查处力度。通过召开研讨会、举办论坛、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安民警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活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加强同知识产权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市公安局负责)

  15、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工作。发挥律师、公证员的作用,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培养规划,组织设立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人才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业务方面的培训。加大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法律七进”特别是“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市司法局负责)

  16、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法制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做好植物新品种、驰名商标认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制建设调研工作,会同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梳理总结研究,针对问题进行政策引导,监督、协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市法制办负责)

  17、建立专利保护资助制度。依法及时、公正、有效地查处专利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对以产生效益的发明专利纳入科技进步奖励。以全市已经授权的专利360件为基数,每件每年补助资金500元,当年新增专利授权每件补助资金2000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与工业相关的专利补助,对连续补助三年还不能转化的专利停止补助,努力实现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18、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为政府出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建议。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督导调研工作,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工作进度和职责要求,及时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督导调研报告。(市政府研究室负责)

  19、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引进和转化,对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2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联动协调、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发展专利中介服务,规范专利代理服务市场。指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 (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21、积极开展校园知识产权活动。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以培养青少年的自主创新的意识和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加强高校、职业中专的专利工作,激发自主创新能力,力争专利申请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支持一批发明专利的技术转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

  22、加强干部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列入领导干部、政府部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商业单位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教育内容之中。认真实施“甘肃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力争培养10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00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市人社局负责)

  四、实施与考核

  (一)建立落实《实施意见》责任制。健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与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磋商协调相关工作事宜,为《实施意见》落实提供决策。在市科技局设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管理。各责任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意见》,将《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任务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完成时间期限,将《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召开工作例会,跟踪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作为《实施意见》相关责任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所承担的相关任务,切实保证推进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开展《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考核。由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大、政协、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专家参加的考核小组,对《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实施意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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