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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金融高风险高回报 版权质押需要风险分流

2016年8月3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科技日报  
    近来,由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正在全国各地席卷票房。在关注电影作品本身的同时,文化产业界人士更把目光投向了电影的背后,大家都在审视民生银行为其提供的共计1.5亿元的贷款,它刷新了国内金融机构对单部影片的贷款纪录。
  或许,老谋子领衔的主创团队的专业实力与市场影响力是让银行敢于放胆一搏的主要因素:早有银行高管也坦言“在文化产业界,最靠谱的还是看人”。
  “文化和金融的对接,银行现在处于领头羊的位置,在未来,期望更多的投资主体能加入进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用金融之水盘活文化产业。”北京东方雍和版权管理中心董事长殷秩松对记者说。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对于国内许多文化行业的中小型公司来说,一直被“先有鸡先有蛋的难题”困扰:先拿到好的作品,再去找投资?还是先吸引到投资,再去找好的作品?
  曾被众多媒体报道的浙江红点影视制作公司的老总施雄广的经历,正体现了文化与金融之间的障碍,前些时候一部投资3亿元的影片找上门来谈合作,可施老板的公司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达不到制片方的要求,只能作罢。
  “去银行贷款需要固定资产做抵押,而我们影视公司的导演、演员是临时请的,场地、道具、戏服是租的,固定资产几乎等于零,怎么可能贷到钱?”一位同样是影视文化企业老总道着“融资难”的症结。
  “一个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应该是在产品成型之前,就能获得多渠道的金融支持。”殷秩松说,“而目前,我们文化产业还缺少这样的环境。”
  美国科技发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存在多类型科技vc(即风险投资),与之相类似,美国文化产业也有同样大量的文化vc。在殷秩松看来,目前中国文化产业与金融对接的主要障碍之一,便是投资主体的缺乏。
  “在全国范围内来讲,目前文化投融资渠道最主要的来源有二,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他说,“但其实,着眼于公共文化的推动,政府的确应该加大投资,但作为产业形态,政府资金起的作用应是引导,银行应该是文化金融的跟随者,贷款的本质是收取利息,而非高风险的承担者。”
  风险高低对应回报多寡
  去年8月,雍和园管委会、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信信托、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银行以及文化企业共同签署了集合信托协议,推出“财政扶持、社会融资、信托贷款、担保兜底”的新型融资模式——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目前,集合信托已发行两期,资金总数达4000万元。
  “创立集合信托的目的,为部分经营良好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以缓解中小型文化企业融资途径单一、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殷秩松介绍说,“同时,也体现了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
  文化金融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进行文化投融资的主体性必须要有分层,也就是担当高风险者获得高收益。
  处于投资主体最上层的,应该是愿意承担高风险,同时也向往高回报的投资主体。“这样的机构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当然是它自身的投资偏好,有承担高风险的意愿,第二,本身也具有对文化产品价值的判断与防控能力。”殷秩松说,“比如产业资本,和私募性质资金因为最具风险把控能力,所以应成为投资群体中的主力。”
  殷秩松介绍说,私募是基金和信托资金,不会投向单个项目,它们会在多个项目中进行平均,并且会聘请专业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士,因此对风险和专业把握有一定的能力。”
  处于“中层“的是政府引导资金,政府出于引导社会资本目的,应是“劣后收益人”,即先让社会其他资本获得收益之后再取得利益,而银行应该处于跟随者位置。
  “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政府引导资金、有高风险承担能力的产业资本、信托和私募基金以及社会化资本等三个方面结合,就能让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殷秩松说。
  版权质押需要风险分流
  在科技领域,为了让科研成果迅速产业化发展,通行的做法是进行知识产权质押,即权利人以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而在文化产业领域,版权质押近年来也越来越普遍。
  但是由于版权的确权、评估和变现都十分困难,使得文化金融的发展不畅,“文化金融的发展问题其实就是文化产品的价值认定问题。”殷秩松说。
  文化版权与专利不同,专利是一个强制性的认证,而文化产品的版权无论是在确权、评估,还是变现,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我们无法完全规避风险,那么在努力建设更严谨科学的确权、评估体系的同时,也必须建立文化无形资产质押的风险的补偿机制。这也是我的期盼和呼吁。”殷秩松强调。
  在具体实现文化金融的补偿机制中,殷秩松认为应该利用政策化资金,通过专业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版权质押业务,进行风险分担。去年,由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和东方信达资产管理总公司成立的国华文创,就是国内第一家提供版权质押的文化专业担保公司。
  疏通文化项目融资通道
  去年底,因创作《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著名歌曲和培养出黄格选、朱桦等十多名知名歌手的乐坛奇人苏越,因合同诈骗被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苏越的罪因是,他虚构了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虚假演出合同,骗取多家投资公司和个人投资,款额共计5700多万。
  “苏越事件”作为反面教材,暴露出的是文化融资体系的不规范,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也能体现出文化项目融资的困难。
  浏览新闻,我们会经常看到国内某个文化产业公司成功上市,走上了融资的阳光坦途,但是对于很多文化项目个体来说,融资还是非常困难。现在单个文化项目除了“自有”资金投入以外,基本都是拆借,甚至是高利贷。
  “除了上市,文化项目融资的通道建设应该被我们的政府重视起来。”殷秩松说。在他看来,尽管现在的民间资本丰富,也愿意投向文化项目,但是这种沟通都是私下的,互信的建立也缺乏机制的保证,一旦出现问题,项目就得夭折,投资方也会受到打击而不愿再进入文化项目投资领域。
  “所以我认为,首先需要政府引导资金进出,其次要建立规范化环境。”殷秩松说,“作为投资方来说,不能因为信任某个作者、某个导演,而在‘赌博’的心态进行投资。”( 陈彬)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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