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68296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著作权
律师文集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产权合同
著作权
不当竞争
产权法规
产权保护
域名争议
产权知识
打击盗版
文章列表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2016年8月21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uangxueguo.com/art/view.asp?id=85846574592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高法重新公布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
2.著作权侵权从重确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著作权侵权受害人的损失怎么计算?
3.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了,如何收集证据?
4.画家转让作品著作权不交原件可以吗?临摹已转让著作权的画作并出卖可以吗?
5.版权局:规范合法网站与打击非法网站相结合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8866829666
官方微网站
电话:400-0010-426
Q Q:18457661
联系信箱:18457661@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12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668296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