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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与作者

2015年10月13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正文:          通过智力活动直接产生作品的公民当然是作者;主持创作并对作品负责的法人或组织应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了名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也是作者。

        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现场表演的外国人;音像制品在中国制作并复制发行的外国人;根据国际条约应该保护的外国人。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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