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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傲霜:科技成果转化“北京模式”的探索实践

2015年11月8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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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两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市科委积极落实,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结合起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在实践中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首都特色的“北京模式”。
  一、对科技成果转化重要性的认识
  科技成果转化,强调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应用、产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普及,是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重要内容,是北京市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经验,是整合利用首都科技资源、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完善自主创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是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物质条件、市场等要素资源的组合与配置过程,提供了对接首都科技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实途径,有利于加强对首都科技资源的充分使用和高效配置,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首都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聚集,推动更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首都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科技成果的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无法实现从科技研发到产业化的“跨越”,也就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
  科技成果转化是深化完善自主创新体制的促进力量。科技成果转化,有助于完善对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引导企业提高研发、吸纳科技成果的动力与能力,增强科技研发的意识和投入,根据市场需要提出科研选题,按照需要搜寻科技成果,取得科技成果以后,很快引入企业内部的生产和营销体系,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
  二、科技成果转化“北京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探索“北京模式”的基础是深刻认识和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律性特点,充分认识首都资源和产业特点,建设创新服务平台,营造创新发展环境,探索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道路。市科委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一)深化科技合作机制,充分整合利用首都科技资源。
  探索利用首都科技资源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央部委、在京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服务工作,以合作促服务,以服务聚资源,共同筛选并推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北京落地转化。
  第一,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服务工作。
  建立了主管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市联席会议──审核工作小组──对接重大专项牵头部门”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在全国省级科技部门首家设立了“重大专项办公室”;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发布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管理办法》,突出对在北京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配套支持。突出投入重点,引导骨干企业参与对接,支持在京牵头单位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
  按照“三个相结合”的思路,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一是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跳出“重大专项对接 = 地方资金配套”的认识路线和操作模式,筛选并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北京落地转化。二是与增加科技资金投入相结合。促进全市各相关部门配套资金的统筹使用,确定一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共同支持。三是与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形成全市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协调衔接,探索科技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第二,深化与中国科学院的科技合作。
  搭建了一批机制灵活、形式多样、工作高效的联合工作平台,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龙芯cpu芯片、纳米材料绿色制版、分布式智能电网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北京落户建设,共同筛选并推动一批“有亮点、有显示度、有市场前景,能体现首都科技风采”的高端项目。二是联合建设中国科学院北京怀柔科教产业园,引导和支持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培养和引进创新与创业人才。三是支持和引导中科院在京国家级科研院所的科技条件、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四是推动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承接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国有企业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8年北京企业承接了中科院429项科技成果,企业新增销售收入120亿元;中科院在京持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547亿元。2009年北京市与中科院的合作项目1107项,其中产业应用类科技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54.7亿元,同比增长20.4%,15个国家级科研院所的24个项目入驻怀柔科教产业园。
  第三,深化与中央企业的科技合作。
  2009年,市科委牵头联系促成了市政府与中航工业、航天科技、航天科工等九个国防科技工业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是联合开展科技研发,在太阳能光伏、薄膜太阳能电池、汽车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微电子关键材料、医疗器械等方面,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储备和重大科技成果。二是合作共建研发中心、总部基地和科技产业园区。支持和推动中央企业在区县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总部基地和科技产业园区,开展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三是与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在北京发展遇到的土地、政策、人才等问题。
  第四,推动首都高校科研成果在区县落地。
  按照符合区县功能定位、具有市场应用前景、技术经济可行等标准,对首都高校的科研成果进行了调研梳理,首批遴选出33个科研成果,随后又通过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整理出350项科研成果,引导首都高校与区县和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对接,促使首都高校的科技研发优势、区县的空间和政策优势、企业的生产制造优势和投融资服务机构的资本优势相结合。
  通过“市区两级政府重大科技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重点支持区县承接和转化首都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进一步巩固首都高校和区县的对接成果,促进区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种对接活动反过来对高校科研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整体效能。
  从“点”、“线”、“面”相结合的角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点上,通过产业集群实现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整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生一批自主创新、具有实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在线上,以核心企业或主导产品为基点,以产业技术联盟为依托,推动产业链条向两端延伸,完善和拓展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链条;在面上,完善优化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区多园”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南部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广泛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第一,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
  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着力点,放在突破核心技术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上,组织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了一批对行业发展有战略地位和关键支撑作用的关键技术。
  一是强化科技计划的自主创新导向。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支持、引导企业研发和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特别是替代进口的技术和产品。例如,支持重大品种产业化和高端诊疗设备制造,制定实施《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和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形成“以医促药、以药促医”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一个专家团队、一个研究示范网络、一系列研发平台和一批中西医诊疗规范”等“四个一”的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开发全球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兆瓦级垂直轴风力发电机。中低速磁浮列车历经十年工程化开发试验后将在城市轨道交通线上示范运营。支持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cbtc)关键技术的工程化开发,通过政府采购推动其示范应用。
  二是以企业为主体开展需求导向的科技研发。坚持政府资源手段面向企业,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面向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和应用部门开展科技研发与产业化,促进科技研发由政府投入推动向市场应用拉动转型。近年来市级科技经费中支持产业化关键技术的投入比例保持在70%以上。通过科技计划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结合,将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按市场需求定技术,依市场前景选项目,鼓励科技成果迅速转化,项目实施效果好的予以连续滚动支持。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的产权化。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完善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全社会科技成果的专利产出和利用。2009年全年专利申请量50236件,同比增长15.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58.4%;全市专利授权量22921件,同比增长29.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占40%。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增长30%以上。据统计,2007-2009年,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市国资委系统的科技项目150项,其中81个科技项目申请专利128项,形成标准43项,33个产业化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58.6亿元。
  第二,促进产业链条的完善和拓展。
  以龙头企业、关键核心或主导产品为基点,以产业技术联盟为主要依托,支持和引导企业或产业发展具有核心技术的高端制造业,提升产业链条的附加价值,推动产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发展。
  一是在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的基础上,推动产业链条向中下游延伸拓展。例如,从2002年起连续8年支持非晶带材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万吨级非晶带材核心技术实现工业化生产的基础上,推动成立了非晶产业创新联盟,依托掌握非晶带材核心技术的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和下游应用企业参加;设立重大科技项目“非晶合金带材应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重点开发非晶电机、非晶铁芯、非晶变压器等下游应用产品;建设非晶科技产业园,引导非晶带材上下游企业相互配合和分工协作,形成完整的非晶带材产业链,推动北京成为国内非晶带材的研发中心、高端制造中心和营销服务中心。
  二是在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推动产业链条向高端环节拓展。支持企业联合开展100兆瓦太阳能电池关键装备研制与整线集成,建设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成套装备工程;推进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应用示范,提高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的光电转化效率,建成国内最大的薄膜太阳能电站等,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从电池组件生产和系统应用向电池制造新材料和成套装备环节拓展等。
  三是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构建和发展。目前北京地区产业技术联盟超过100家,成员单位超过5000家,如首都工程技术创新产业联盟、首都新能源产业技术联盟、闪联、长风开放标准平台软件联盟等,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科技计划引导,突出强调对联盟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支持联盟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联盟成员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联盟从技术和产品创新向标准创新迈进,以制定和推广技术标准为核心,在联盟成员内部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引导联盟选择适宜自身发展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等。
  第三,建设一批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
  在园区基地发展建设中不断注入科技创新元素,引导和支持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在园区基地加快聚集,促进了创新集群形成和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在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中明确产业空间布局。市委、市政府提出,以海淀区、昌平南部地区构成的核心区为依托,加快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发挥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带动作用,建设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二是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基地。推动一大批以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为特征的高科技新兴产业基地,如新能源领域有新能源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科技产业园、绿色能源产业基地;新材料领域有非晶科技产业园、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电子信息领域有软件园、光机电一体化基地、数字电视产业园和移动通信产业园;生物医药领域有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基地、生物疫苗产业化基地等,已成为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的富集区。2009年,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400亿元,同比增长约20%;生物医药产业销售收入近400亿元,同比增长约17%。
  三是促进科技创业园区的发展。全市经科技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39家。已建各类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创业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129家,孵化面积140.6万平方米,在孵企业4000家,技工贸总收入1382亿元,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最活跃的区域。


  (三)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发挥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支撑作用。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构建了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服务、科技资源共享等三个类型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第一,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工程化开发服务。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环保、科技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建设了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例如,启动了“生物医药领域成果转化与承接平台”,从承接优秀成果落地出发,构建供需对接、成果评价、引导资金、孵化空间、技术服务、政策帮扶等六大支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拥有900余项前沿科技项目的成果库。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70个,占全国31.8%;其中,依托高校院所建设的有47个,依托企业建设的有2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2个,占全国36.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个,占全国29.1%;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4个,占全国5.3%。
  第二,建设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提供对接服务。
  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情报系统,面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环保等10个产业领域,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数据平台,进行动态跟踪,“找全、抓准”重大科技成果,汇集企业和应用部门提供的技术攻关难题和市场需求信息,及时传递给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和应用部门发布科技成果信息以便企业选择。
  发挥技术市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渠道的作用,推动“中国技术交易所”和“北京国家技术交易中心”在北京落户建设,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交易咨询、技术评价、信息发布、融资促进等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成为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撑平台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在促进资本要素与科技成果的融合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2009年,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成交额1236.2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国40.8%。技术市场推动和吸引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北京转化,全市吸纳技术合同32340项,成交额482.56亿元,同比增长22.1%。其中,吸纳重大技术合同成交额250.53亿元,同比增长48.21%。今年上半年技术合同成交额796.5亿元,同比增长47.3%。
  第三,建设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促进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自2009年以来,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4家中央单位联合共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引导作用,推动首都高校、院所、大型企业的科技条件资源优化整合、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截至今年6月底,推动423个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8万台(套)、价值约110亿元的科研仪器设备,面向企业开展市场化运营服务,累计为6300多家企业提供研发实验服务,实现服务收入累计6.8亿元。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安排,探索出促进首都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北京模式”,提高了科技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产学研深入合作和研发服务业发展。主要做法是:一是建设网络化的科技资源开放服务体系和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推动科技资源的整体开放共享;二是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作为核心运营与服务载体,发挥连接科技需求和科技资源的纽带作用,促进了开放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和服务。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促进科技资源整体向全社会开放,并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推动科研仪器设备拥有方、管理部门、实验室和专业服务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多方共赢,形成了长效的运行机制。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创新环境。
  科技成果转化,因其过程的复杂性、主体的多元性和产品首次进入市场的困难性等,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的自发行为,政府应当通过规划引导、政策集成、组织协调、资金支持、搭建平台、示范应用等方式,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第一,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
  从政府、企业、金融等三个渠道,发挥三种类型资金的不同作用,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一是促进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创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自2010年起5年内,市政府统筹安排300亿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在全国率先提出以科技资金入股的方式支持企业。当企业走向成功时,政府股份按照原值退出,再用来支持其他企业的创新活动。这种投入方式,既能在企业最困难时得到政府的支持,又能在企业获得发展后政府收回股本继续支持其他企业。2009年底,我们采用科技资金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研发大功率垂直轴风力发电设备,成为全市首个政府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
  二是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发挥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作用。我们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推动银企对接等方式,加大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激励,推动商业性银行和政策银行的科技信贷投入,引导银行贷款向科技成果产业化倾斜。与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2009年以来向科技企业累计提供融资额超过300亿元。
  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发挥企业资金的主体作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促使企业增强科技研发的意识和投入。截至目前,累计认定5225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总数的22%,2008年为21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60亿元,为1000余家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55亿元。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用于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逐步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第二,通过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实质性推进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建立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的激励机制。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在首都建设发展中的广泛应用。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将项目业主单位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市、区县两级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及产品的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在财政科技预算中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对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优先给予资金支持,用于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进一步研发和推广。2009年至今年8月,累计认定1542家单位的4125项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累计签约8批共393个示范项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累计70.2亿元,拉动社会总投资235.3亿元。


  第三,完善以产业化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立项机制。
  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充分考虑到科学上的可行性,工艺装备、配套技术和研究开发的可行性,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的可行性,强调应用性、市场性和前瞻性。应用性,就是服务于国家和北京市的重点产业,对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影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性,就是要求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要有明确的市场前景或市场潜力,能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前瞻性,就是不仅要用科技破解产业链上的难点,还要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研发方向,引领产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发展。
  三、科技成果转化“北京模式”的突出特点
  科技成果转化“北京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最显著的成效是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最突出的标志是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最突出的特点是工作思路创新和组织机制创新。在工作思路上,坚持“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思路;在组织机制上,组建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从“发现—评价—培育—推进”四个环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
  (一)基于“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的工作思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有其自身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有赖于科技资源网络中多种要素的组合,创新链条上多个环节的衔接,服务体系中多元主体的协同。
  第一,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全链条衔接的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科技研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市场导入阶段和产业化阶段。这是一个持续不断、一环扣一环的价值实现过程,构成了一个科技经济价值链条。
  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演进过程,使政府在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发挥协调、引导和服务作用。从全链条的视角来看待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把握政府部门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作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在科技研发阶段,我们坚持创新科技研发模式,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立项支持转化应用前景明确的科技研发项目,强调科技研发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市场性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科技研发由政府投入推动向市场应用拉动转型。
  在成果转化和市场导入阶段,选择产业化前景比较明朗的科技成果,支持开展中间试验,针对多个“单元”技术开展集成研究和工程化开发,进行工艺完善、产品定型、设备整合、流程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等,并将中试产品投放市场,接受市场检验,最终确定产业发展路线。
  在推广应用和产业化阶段,我们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应用、组织协调、政策集成、政府采购、营造环境等手段,以企业为主体,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利用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尽快扩大规模,培育新的产业形态。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全要素组合的过程。
  成果、资金、人才、信息、管理、政策、空间载体、基础设施、市场等要素共同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要素资源网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结点”。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这些要素是否得到了优化组合和高效配置。
  各种要素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科技成果要具备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和经济性等多种属性,才能易于转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拓展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通道,充分调动风险资本、产业资本或金融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才能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建立成果转化的人才激励机制,使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得到较高的收益,才能激发起研发和转化科技成果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各种信息对称,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才能充分发挥政策、信息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做到衔接配套,才能增强产业政策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吸纳科技成果的作用。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往往需要全社会各个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形成一个协同推进体系。其中,政府应该发挥调动资源、组织推动的关键作用。
  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共同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开展科技成果的发现、评价、培育和推进等工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联盟建立和完善技术成果扩散机制,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先进技术,带动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
  要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条件资源进一步面向企业开放。推动高等学校、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
  要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牵头组建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传递、交易对接、分析测试、成果评估、技术验证、中间试验等服务。
  要建立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和增信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试点,推动担保机构开展科技担保业务,拓宽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
  第四,“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共同构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立体服务网络。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多种要素、多个环节和多元主体相互连接在一起,构成了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立体服务网络。以绿色制版技术在北京落地转化为例,剖析一下这种立体网络特别是政府主导下的推进工作。
  从全链条来看,鉴于绿色制版技术产业化链条涉及制版耗材、制版软件、制版设备、市场应用等环节,我们支持研发团队开展制版耗材关键技术研发和中试线建设;组织他们与北大方正集团在制版软件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他们与国内最大的印刷机械制造企业──北人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制版设备的定型和工业化生产;推动《北京日报》社印刷厂、北京中科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等印刷企业共同配合,针对书刊、报纸和高档彩色印刷等领域开展绿色制版技术的示范应用,培育和完善绿色制版产业链。


  从全要素来看,政府投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开展核心技术研究和中试线建设,开发出首台绿色制版商业用样机,为科技成果转化准备了前提条件。推动成立绿色制版产业化实体,科技成果入股,核心研究团队在其中占有股份,调动了科技人员研发和转化科技成果的动力和积极性。协调推动联想投资、联想控股等产业资本共同投资成立新的实体,保证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补充了市场经验。协调引导区县政府帮助建设标准厂房,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基础设施条件。帮助解决重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引进人才落户、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支撑。
  从全社会来看,以政府统筹推动为核心的产学研用等多方主体参加了绿色制版技术产业化的推动工作。新成立的中科纳新印刷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直接推动绿色制版技术转化的企业主体。联想投资、联想控股等公司为绿色制版技术转化提供了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撑。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人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日报》社印刷厂等公司正在成为产业链条上的供应商或用户。
  (二)组建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从“发现—评价—培育—推进”四个环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
  不断深化和发展“科技人员转化、科技人员所在单位转化、科技服务机构转化、产学研用相结合转化”等科技成果转化的常见模式,推动以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用户和科技人员等,共同出资组建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运营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
  例如,我们协调以首钢总公司为主体,联合北汽控股、京城控股等公司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组建独立法人、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开展科技成果的发现、评价、培育、推进等业务。近期按照市领导的指示,从关键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线建设、产业配套、土地、财税政策等方面,推进中科院理化所研发的纳米纤维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转化,推动首钢总公司在钢铁主营业务搬迁调整以后,积极发展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努力寻找新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科技成果转化实体按照“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的工作思路,从“发现—评价—培育—推进”四个环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
 
  第一,多种渠道发现科技成果。我们注重从以下渠道发现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转化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研发产生的科技成果;(3)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计划专项项目;(4)获得国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行业协会和投资机构推荐的科技成果;(5)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业推荐的成果等。
  第二,多种因素评价科技成果。从产业化视角来评价科技成果转化,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符合“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明确发展重点;项目落地符合全市空间布局和规划、土地及能源资源要求,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2)依托现有骨干企业或龙头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者是成立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以企业为主体;(3)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资金投入能力,或者是科技成果的成熟度较高、具有比较明确的市场前景,能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4)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定位清晰,产业化实施步骤明确,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等。
  第三,多种途径培育科技成果。(1)对于成果转化期的科技成果,推动以研发团队和相关企业共同牵头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开展中试。(2)对于市场导入期的项目,推动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牵头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或者由组织管理优势、资金投入优势和市场运营优势较强的企业承接科技成果。(3)对于落地转化意向明确的成熟项目,积极协调资金、土地、厂房、政策等要素进入,加强协调服务,发挥“临门一脚”的作用,促使其尽快落地。(4)在同一个领域内,引导多家企业、投资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合作,组成多个科技成果转化实体,积极探索可以快速、大量承接科技成果的模式。
  第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种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府通过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协调和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金融部门、用户等各个主体提供的要素,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后续服务。例如,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承接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帮助企业提高对科技成果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直至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实现产业化生产。
  我们相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践探索形成的“北京模式”,一定会随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不断深化,对“北京模式”的认识和体会也将更加全面和深刻,“北京模式”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作用也将更加具有针对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闫傲霜 )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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