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68296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域名争议
律师文集
产权动态
专利权
商业机密
商标权
产权合同
著作权
不当竞争
产权法规
产权保护
域名争议
产权知识
打击盗版
文章列表
域名服务机构予以注销的情形
2016年9月12日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http://www.huangxueguo.com/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外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
文章来源: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律师:
黄学国
[济南]
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8668296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uangxueguo.com/art/view.asp?id=86068714957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什么是商标、商号、域名呢?关于域名与厂商名称的区别法律问题
2.网域名称的争端 美国NSI公司《域名争议政策》
3.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解决 域名转让要怎么做?
4.已经注册的CN域名如何投诉?域名争议行政程序费用的支付
5.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涉及的范围?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8866829666
官方微网站
电话:400-0010-426
Q Q:18457661
联系信箱:18457661@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12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668296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